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2020-10-29
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<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和《滨州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(滨院政[2016]366号)精神,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照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,结合工作实际,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,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概述

2019-2020学年度,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潘怀剑、曲福华处长先后担任组长,并指定李军、王丽媛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;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,制定了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信息公开制度》,开展信息公开宣教培训,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实,按照“公正、公平、便民、及时、安全、准确”的原则发布应当公开的信息,并定期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评议。

二、主动公开情况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过部门网站通知公告、新闻动态等栏目主动向校内外公开信息共13条,通过学校网站综合门户系统公开信息共5条,通过校报校刊公开信息共7条,共计公开信息25条。
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:无。

四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本着“公正、公平、便民、及时、安全、准确”的原则发布应当公开的信息,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,无本部门工作人员或社会公众对我处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异议。

五、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、复议、诉讼的情况:无。

六、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、主要经验、问题和改进措施

1.丰富信息公开形式,建立滨院出国留学QQ群,发布各类出国留学、访学等信息,使有出国留学意向的师生能够更加及时、直接地获取相关信息。

2.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需要领导的重视和全处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。我处采取的做法是全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,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,将信息报处长审核通过后,发送给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按时发布公开。

3.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,如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,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,公开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,评价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。

4.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;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完善各项信息公开机制;在继续充分利用学校网站、部门网站、校报校刊、学校公告栏、学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,丰富信息公开方式,建立部门微信公众号,提高部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。

七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:无。